刀宗温雅路过本市,我便邀他来家中吃饭,两个小丫头一直好奇这位大宗师,便都抢着来观看,谁知一见之下却闻名不如见面,原来那温雅却是个平平无奇的汉子,虽然不算蓬头垢面,却也土里土气,身上穿了件破棉袄,怀里抱着把破旧的黑鞘短刀,倒像是个杀猪匠,两个小丫头大失所望,便跑到一边玩去了不再理他,我搞了几个小菜和他喝了几盅,他却也不贪杯,喝了个微醺,便笑着和我告辞,我却也不多留,彼此山高水长,互道珍重,送他到了路口,常烟便一脸失望说道:“我还以为刀宗温雅是个翩翩公子,如玉的人儿,今日一见怎么这么粗鄙?”
“人在江湖,风尘仆仆,有什么粗鄙不粗鄙的?”我淡淡说道:“温雅是真正的江湖人,刀头舔血,亡命生涯,需要时时戒备,处处防范,才得周全,所以不能引人注目,你看到他手里的那把刀了吗?那却是天下名刀小雪,却被他故意弄得跟杀猪刀一般呢。”
“他不是天下刀法第一吗?为何要如此藏拙呢?”千儿不解的问道。
“天下第一死于宵小暗算的多了。”我笑着说道:“宝刀虽利,却不足以护己周全,反而会引来觊觎,并没有破衣服防身更有效,故而江湖之在暗中,高手时常藏拙,那些白衣翩翩,风度卓绝的公子名侠,坟头的草却早都长得比生前的个高了。”
“看来这江湖也并不好玩。”常烟闻言边撇了撇嘴道。
“但凡市井有去处,谁愿孤身赴江湖?”我淡淡说道:“便是强如温雅,也跳不出不得已三个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