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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树自治区办事处 共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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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章

  • 书名:榕树自治区办事处
  • 作者:始祖鸟
  • 本章字数:3759
  • 更新时间:2024-09-20 22:45:40

  让我想想, 故事要从哪里开始讲起呢。

  单区长这样年轻,所以时间要选的更近一些。

  是从五年14区的暴动开始?还是三年前第8大道实际管理人的死亡开始?

  这些都不够让我把这个故事讲的更明白。

  或许,故事要从澧都的历史开始讲起, 这才是一个正确的开头。

  每个去学校读书的小朋友, 开学第一课就是学澧都创建史。

  书上写着,在很久很久之前,有神明降世,怜悯世人, 建立澧都, 恩赐有缘者重活一次的机会。

  我小时候读到这段的时候就常常会想,如果真的是神明,那么为什么不多给一些怜悯?让所有人都能重活一次不好吗?一家人整整齐齐在澧都再次团聚不好吗?

  带着这些问题,我去问老师, 老师很严肃的告诉我:“天道恒常,有得有失, 万物平衡,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能够再有一次机会活着就不错了。”

  说实话, 老师说的这些话, 对当时的我来说, 太深奥了,我并没有听懂。

  但是我假装听懂了,很乖巧很有礼貌的对老师说了声谢谢。

  老师很是欣慰,还奖励给我一颗糖果。

  那时候的澧都可不是现在这样, 一颗糖果对于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颗糖的味道, 酸甜味,咬碎后里面流出粉色夹心, 散发出蛋糕店的香味。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果酱的味道。

  咳咳,有点扯远了。

  我们继续讲故事。

  从小学顺利毕业,因为我的乖巧礼貌,老师资助了我一部分学费,我顺利上了中学。

  这已经很幸运了,大多数小学刚毕业的同学就进工厂去打工了。他们没有父母,没有姐妹,自己孤零零成为“幸运儿”来到澧都能够重新活了一次,但没有人出钱供他们吃喝,供他们读书,他们只能进厂打工自己养活自己,让自己能继续半死不活。

  我读中学的时候,澧都发生了几件大事。

  第一件事,报纸上说有绿眼睛白皮肤的人组建成暴力不合作的团体,发生暴动抢走了西边一大块地。自此,澧都分裂成东西两个部分,分别被成为西澧都和东澧都。

  我第一次明白,人组织起来,就可以成为有力量的团体,可以抢占地盘或者食物。

  当时我还思考了一下,如果我和班里的同学组成一个团伙后要去干些什么。

  当时我的同桌,一个脸颊上生了小雀斑的男士很认真地告诉我说:“我们什么都还没干就会被老师关起来的。”

  我是不相信这个说法的,毕竟我和他作为一个小团伙,狼狈为奸互相打掩护翻墙出去不知道多少次,也没被老师抓到。

  第二件事,暴动后,原来的集权政府倒台,有人领导着建立了新政府,将东澧都划分成14个区,设立区长进行管辖。那个时候,我所在的中学被划分到第11区,来的新区长是个好人。

  我到现在还认为他是个好人。因为我在中学读书那几年里,没有再挨冻受饿过,而且因为我成绩还不错,区办事处那边给我拨了一笔钱让我继续读书。

  但那个时候我已经对读书不感兴趣了,我喜欢上了画画。

  很奇妙,我一个在澧都无父无母的穷小子,有了个这么奢侈的爱好。我撒谎骗了那笔助学金,然后背着画板开始在街头到处闲逛,没钱了就卖画,卖不出去就睡在桥洞或者花园长椅上。

  那两年时间里,我走遍了14个区,还冒着危险去了一趟10区。说实话,虽然是战区,但10区却是最安全、最有秩序的。

  我不喜欢安全确定的事物,脑子一抽,偷摸去了前线,被敌方打过来的炮弹炸飞,在病床上躺了半个月。

  但在血肉横飞中,我画出了人生第一幅作品,我很爱惜它,然后转头就把这幅画卖出了高价,人总得吃饭不是。

  我拿着这笔钱继续闲逛,最后在14区定居下来。

  14个区里面,我最喜欢14区,说不上来缘由。14区比不上11区有钱,比不上1区生活设施完备,比不上10区安全。

  破破烂烂的,下雨天走在路上总能被路过的车辆溅一身泥。

  可是这里的车却在会溅了你一身泥之后,赶紧下车跟你说抱歉。

  于是就能看见很滑稽的一个场面,下雨天的时候,车走一段路,停一会,道完歉,再启动,一整排闪着红色尾灯的车将道路堵得水泄不通。

  但大家居然也不着急,干脆就都下车,在旁边商店躲雨抽烟聊天。

  就连我这种衣衫褴褛的流浪汉,在公园都有专门的‘床位’。几个整整齐齐的大石头摆在河边,就算是床了,石头上面还写着“一位伟大的人正在休息,请勿打扰。”

  据说,这些都是14区区长的安排。

  区长在上面的时候是一位皇帝,也是位诗人。下来澧都后,管理风格也充满着诗人的浪漫和宽和。在他的带领下,大家都懒洋洋却又惬意的活着。

  我很难不爱上这种氛围,在14区找了份稳定的工作,买了房子安定下来。

  那时候的房子很便宜,我工作1年就攒够了首付。

  办事处有免费开设各种补习班,安排了老师来教大家画画、弹钢琴或者是跳舞。

  我下班后就喜欢去补习班,在补习班安静待着画会画,等到外面天黑了才回家去。

  我之前都是画素描,黑白的,只要有根铅笔就能画,便宜方便,适合我这种穷人。后来稍微有点积蓄了,就学着画一点色彩,颜料贵,纸也不能将就,就想着在笔上面省点钱。

  补习班有个脸蛋宽宽的老爷爷也不知道怎么看穿了我的窘境,送给我一套笔,我很喜欢,现在还在用。

  穹顶上那幅画怎么样?就是用这套笔画的。本来想放到最后揭晓的,但於鹤喜欢你,背叛了我,将这些抖了一干二净。不过无所谓,这也是我想看到的,他可是关键的“色/欲”。

  扯远了,继续说我的故事。

  我认识了菜市场买菜的刘阿婆,她总是喜欢塞给我一些葱蒜之类的调味料。实际上我并擅长做饭,多数情况下,将菜煮熟能吃,就已经是我能做出的最大努力。

  楼下的饭店那是一家夫妻店,夫妻两人很珍惜死后在澧都再次重逢的缘分,没红过脸没吵过架,将日子过的和和美美的。

  他们有个和我一样大的孩子,所以每次我去吃饭,他们都会多送我一些吃的,多数时候是茶叶蛋,逢年过节就会有元宵、粽子或者青团之类的。

  我知道他们的小心思,所以就经常去,活着的人总要有个慰藉才能充满希望不是?

  当然,以上都是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我哪有这么善良,有便宜不占难道是傻瓜不成?而且他们也不亏,用食物换陪伴,一笔交易而已。

  只是我有段时间工作忙没去,他们总是默默地将吃食放在我家门口,连我的面也没见上。

  我想,这或许不仅仅是笔交易这样简单。

  还有回家路上的流浪狗,是一只土黄色的中华田园犬,身上的毛发总是结成一团,脏兮兮的。或许是因为我总是把我煮的太难吃的饭菜都喂它的缘故,它看见我总是朝我摇尾巴。

  有次,我的钱包被抢了,就是它帮我追回来的,为此,它的后腿受伤,之后走路都一瘸一拐的。

  那件事情后,我稍微有了点愧疚之心,买了狗粮专门喂养它,还给它做了个小窝。

  什么?14区那么好,为什么还有人当街抢劫?

  问的很好,说明你有认真在听故事。

  因为管理者充满了宽和,所以被管理的人就很难约束好自己的恶意,以身试法,以上犯上,再三试探后没被打趴下,就总是蠢蠢欲动,不断发出挑衅。

  那一年,14区爆发了数十场小规模战争,死了很多人,倒了很多房子,宽和的统治者总算在快要入冬的时候平息了暴动。

  一切都变了。

  我花钱买下来的小房子,还没还完贷款,就塌下成了一滩废墟。

  给小黄狗做的小窝也被压坏了。

  人和狗都避免不了流落街头的命运。

  补习班没钱再开下去了,因为要拿钱去打仗和救济,而且补习老师都死光了。

  买菜的阿婆被塌下的房子砸伤了腿,后来被送去医院又因为救治不及时死了。楼下那家夫妻店也倒闭了,据说两夫妻死的时候都紧紧抱在一起。

  认识的人都死了,就剩下一条狗。

  我天生是个不太会流泪的人,只抱着狗写了三个牌子插在房子废墟上,分别是“补习老师之墓”“刘阿婆之墓”和“夫妻店老板老板娘之墓”。

  只能先将就着写着,因为我一直都没问过他们的姓名。或许问过,但我现在已经不记得了。

  也是这个时候,我才觉得似乎想要流一些眼泪。

  毕竟,哭坟的人,忘记埋在下面的人名字不说,还只干嚎不流眼泪,总觉得死掉躺着的人会马上弹起来指着鼻子给一顿好骂。

  虽然废墟下面也没尸体,但还是我还是被自己的想象吓到了,哭一哭,流几滴眼泪,还是有必要的。

  哭完后肚子就饿了,我抱着狗找到一些东西填饱肚子后又开始了流浪生活。

  为什么抱着狗?

  因为小土狗的另外一条后腿被压碎了,它走不快,所以只能抱着它。

  流浪的第六年,小土狗死掉了,我把它葬在了河边,给它立了块木牌,上面写着“小土狗之墓”。

  等我哭完坟,去河边捧水洗脸的时候,我才发现,这六年我是一点都没变老,就像是时光在我身上停滞了一样。

  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么晚了才发现,饭都吃不饱的人是不会关注自己的蓬头垢脸还是精致美丽。就连洗澡,要么不怕感冒去河里游一趟洗干净,要么就等待老天的馈赠——太阳雨,来冲洗身上的污垢。

  我觉得我天天对着一条狗,也不用太讲究。狗身上毛发早就结成一条条的,跟黑色的短绳一样的。我自认为我还是比狗干净一些。

  我用河水把脸洗干净,然后发现这六年是一条皱纹都没长,脸上皮肤紧致且富有弹性。而且,我手上年轻时候打零工留下的老茧居然没了。

  当时的我,对自己身上的变化,好奇又惶恐,想要弄懂自己身上的变化,就偷了一张澧大的通行证,偷溜进了澧大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