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指南
快捷键指南
全屏模式
上下移动

知道了

目录

升序 倒序

神秘男友 共61章

目录
阅读设置

阅读设置

手机阅读
加入书架
回到顶部

美女与野兽(十四)

  • 书名:神秘男友
  • 作者:苏以木
  • 本章字数:4703
  • 更新时间:2024-08-18 15:11:50

  闻言,地下室内的所有人,包括那头巨大怪物,都疑惑地看向猎人。

  Er忽然有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她视线飘忽不定,不知道是该看猎人,还是看维依。

  她嘴唇翕动,刚想开口说话,却被不知道什么东西堵了回去。这样几秒后,她才开口问猎人:“你说什么?什么‘也’?”

  猎人瘫在地上,表情似笑非笑,捂着胸口气喘吁吁说:“你一直以来都很准时,可是这次却迟迟没送来人皮,于是前段时间,我跟踪你,发现了这头怪物。”

  猎人说:“我发现它经常在你家附近出没,于是我蹲了几天点。这头怪物我从来没见过,原本以为它和普通野兽一样,想找个合适的时机,把你杀了。呵呵,没想到是我错了,他居然会保护你。”

  猎人一直有个猜想,那就是怪物是Er的丈夫。他为了验证这个猜想,朝她开枪,于是就有了白天那一幕。

  猎人开枪的时候,怪物明显紧张了,但似乎碍于什么,它一直在犹豫。猎人说:“直到今天,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它就是你丈夫!”

  “恍然大悟的不只有你!”Er默然开口。

  猎人看过去,就看见Er机械式地走过来:“原来你一直在骗我、利用我。你根本不知道我丈夫在哪儿!对不对!”

  猎人轻哼了一声,听不出什么情绪:“你丈夫不就在这里吗?我没骗你!”

  “啪——”

  Er扇了猎人一巴掌,骂道:“混蛋!”

  猎人笑出声。

  Er觉得自己有点头晕,不知道是不是刚才动了气,伤了神。

  “比起我,你好像更混蛋吧?”猎人说,“如果你不是为了自己的私欲,怎么会和我合作,又怎么会杀害那么多人?”

  他像一个恶魔,在Er耳边低语。

  “混蛋的人是你!你看看你自己手上,有多少鲜血!你看看自己的脸,是多么丑陋!”

  Er整个人怔了一下。她抬起双手,苍老却干净,但她确确实实如猎人所说,看见了很多鲜血。

  那些根本不存在的东西,让她觉得头晕想吐:“不是的……不是的……”

  她脑海中似乎有无数声音,在伸冤、呐喊。

  “别说了……别说了……求求你们,别再说了……我不是……我不是真的要害你们的……”

  “所以啊,做错了事情就要认。”猎人开口,“既然是你杀害了他们,那么……那么就为他们陪葬吧!”

  猎人话还没说完,倏地起身,用手臂内侧死死勾住Er的脖子。

  Er:“呃——”

  “老婆婆!”阿奇沃乐道。

  “Er!”维依和怪物同时道。

  猎人不知从哪儿摸出了一把匕首,指向众人,威胁道:“想要她活命,就把他的皮留下!”他指着灵瞳,通红的脸上裂缝说话间又多了几条。

  “把他的皮留下,你们就能安全离开!”

  世界上有一种人,就是死到临头了还在做白日梦的人。

  那个人就是猎人。

  俞白冷哼一声:“你真是有趣,也不看看现在的战况是什么。”

  猎人才不管对方有几个人,他现在只想要灵瞳的皮。他需要皮,因为他要活命。

  可是在场想要活命的难道就他一个么?

  不,不是。

  在场的所有人都想要活命。

  他们现在大致上已经全都搞清楚了,这里就是猎人制造的幻境,用来满足他想要活命的陷阱。而他们则是需要找到突破口,安全的,带人离开这里。

  可是突破口会在哪儿呢?

  已知:这里是猎人制造的幻境。

  问:如何出去?

  答:猎人。

  猎人是关键!

  俞白从上到下扫了一圈猎人。

  他身上都是些再普通不过的东西,出去的关键应该不在他身上。可是……俞白又粗略地扫了一圈整个地下室。

  地下室也是再普通不过的地下室,出口也不会在这里。

  到底在哪儿?

  “你!在看什么?!”

  俞白回了神,撞上猎人的视线。

  对了!关键就是猎人自己!

  俞白记起在很小的时候,在一本很破旧的书上看到过。书上说,幻境是和幻境主,也就是制造幻境的人是相通的,如果误入幻境,只要找到幻境主,就能找到出去的办法。

  言外之意就是,猎人要死。

  因为只有猎人死了,这个幻境才会不复存在。

  那么要怎么才能让猎人去死?

  俞白轻蹙了蹙眉。就听见猎人说:“就你!你去割!”

  俞白又回了神,又一次撞上猎人的视线。

  猎人脸上的裂缝不知不觉间又多了不少,好像一个密封的罐子,即将破碎,而封存在罐子里的东西,也将重见天日。

  俞白明白了。

  猎人想要活命,就必须不断地割人皮。所以想要猎人去死,就不能给他新的皮,让他像破碎的罐子一样,逐渐瓦解。

  可是Er现在还在猎人手上,不按照他说的做的话,她会有危险。

  俞白余光看见地上的小刀。几秒后,他走上前,顷身捡起来。

  阿奇沃乐目瞪口呆,拦在灵瞳身前:“不是吧,你真的要割他的皮啊!”

  俞白嗓音清冷,漆黑的眸子盯着阿奇沃乐,看不出一丝情绪:“滚开,不然连你的也一起割!”

  阿奇沃乐虽然胆子小,但作为朋友应该有的义气还是有的。

  他张着双臂,护在灵瞳身前:“我不走!你要割就先割我的!”

  俞白“啧”了一声:“烦人。”

  他抬手搭上阿奇沃乐的肩膀,毫不费力地将人推去旁边。

  阿奇沃乐:“俞白!”

  俞白没有去理会阿奇沃乐的嚎叫,而是径直走到灵瞳面前。他看着他,而他也在看他。

  “如果你真的想好了,我随便。”

  俞白:“不错,挺机灵的。”

  “等会儿看时机。”俞白低声对灵瞳说。

  灵瞳诧异地看着他,后知后觉这是俞白的计划。

  他用眼神回答他:“好。”

  俞白抬起握着小刀的手,把玩一样欣赏着:“你说我应该从哪儿开始割?”他侧过一点身子,问猎人。

  猎人很急,他现在只想要快点得到灵瞳的皮。于是他回道:“随便你从哪里割,但我要完整的!”

  死到临头,要求还挺多。

  俞白点了点头,回了身,面对灵瞳。

  “那就从眼睛这里开始割吧。整天看我,也不知道在看什么。”俞白说着凑近灵瞳的眼睛。

  那双眼睛干净明亮,像湖水,也像寒星。

  俞白搭上灵瞳的肩膀,手指弯曲,在后背轻轻点了点。

  “吼——”

  原本安静的怪物在这一刻发了疯,饿狼扑食般朝灵瞳扑去。

  他爪子前端伸出细长锋利的指甲,挥在半空。

  “不要!”猎人瞳孔猛地收缩,下意识丢出手中的匕首。

  匕首碰到怪物的皮毛,“哐”一声被弹开。紧接着,就听见玻璃碎裂的声音在耳边炸开来。

  “轰——”

  猛烈的火焰犹如一条巨龙,瞬间把整个地下室围了起来。

  火舌乱舞,猎人跪在火中,半捂着脸,一动也不动。他脸上的皮悉数掉落,露出一张丑陋、恶心的刀疤脸。

  那才是他真正的样子。

  “我只是想要活下去……只是想要活下去!我有什么错……”猎人嗓音又轻又虚,像是耗尽了所有力气。

  “想要活下去这本没错,但错就错在你用错了方法。”俞白说。

  “可是我只有这一个办法了!”猎人吼出声,眸子望向灵瞳,脸上剩余的皮也都一一掉落,落在地上的那一刻苦化成灰,与火舌融为一体,“求求你……求求你把你的皮给我好不好?这样……这样我就能活下来了,就可以不用再杀人了。”

  “你就当做一次好心人,帮帮我,好么?”最后一个音很轻,因为这是恳求。

  猎人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让自己活下去。

  他只是想活下去。

  可是对方真的会因为他只是想要活下去,或者说,为了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用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来以一换一,这值得么?

  凭什么!

  俞白:“不可能。”最后一个音俞白说得很重,夸张一点,甚至能用“咬牙切齿”来形容。

  凭什么?

  凭什么……

  猎人:“那她呢?她不也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杀了那么多人!”

  对于猎人来说,想要活命,就必须割人皮;对于Er来说,她只是想要知道自己爱人的下落。

  一个想要活命——想要活命有错?

  一个想找到爱人——想找到爱人有错?

  都没错。

  但是,又都有错。

  因为他们都杀了人。

  所以说啊,有些事情不能太绝对地下定论。换一个角度,也许听见、看见的,都是不一样的。

  整个底板剧烈摇晃起来,房顶落下碎石灰,家具悉数坍塌。

  猎人得不到灵瞳的皮,这一刻已经毫无声息,整个人彻底消失在火海中。

  幻境主已经死亡,幻境也将逐渐分崩离析。

  “快,快上去!”

  幸好楼梯口的门被灵瞳和阿奇沃乐踹掉,那一条逼仄的楼梯成了危急时刻的救命通道。

  阿奇沃乐迅速逃过去,俞白和灵瞳紧随其后。

  楼梯口,两人忽然停顿了一下,而后不约而同地,望着地下室内的三人。

  哦不,应该是两人。

  火焰中,他们看见巨大的怪物逐渐缩小,变得和Er一样大,而身上坚硬的毛发逐渐软塌缩小,成了原本正常大小。

  维依已经不见了,因为他已经和怪物融为一体,成了某个人——

  一个苦等了几十年的人。

  Er抬头看着眼前的男人,鼻子酸涩,有苦难言。她嘴唇颤抖,眼眶里滚落出豆大的泪珠。

  “我找了你好久……好久……”她覆上男人的脸,男人则是抬手回应她。

  “我说过我不会让你一个人。我从来不会食言。”男人的嗓音又轻又温柔,这原本是能安抚人的嗓音,可是却让Er更加控制不住自己。

  因为他说,我会一直陪着你。

  你不认识现在的我,没关系,我不怪你,我会以另一种方式出现。

  因为我从来不会食言。

  曾经有人这样说过,其实你想等的人一直都在,只不过换了一种方式陪着你。

  Er已经说不出话了,她只能很用力地点了一下头,算是回应。然后靠在男人胸口,依偎在他怀里。

  “我们说好的,出去之后就要结婚的。”沉默良久,Er忽然说,“可是我犯了很多错,杀了好多人,怕是再也出不去了。”

  男人却笑了笑,摸着她的头说:“没关系。你不是一直想要一场轰轰烈烈的婚礼么?你看,实现了。”

  Er一直以来,都想要一场盛大的婚礼。因为她的父母不同意她和维依在一起。

  维依的长相俊朗,这原本是一个优点,但是在他们眼里,这却是一个人不可靠的表现。他们害怕未来某一天,这个男人会抛弃她,就算维依承诺过,他会爱Er一辈子。

  后来,两人之间闹了一点小矛盾,分开了一段时间。不过很快就和好了。

  他们发现,在对方不在的日子里,他们总是断断续续地想起对方。后来,两人不约而同地出门,结果撞在了一起。

  周遭声音鱼龙混杂,可是在他们相视的那一瞬间,好像一切声音都消失了。

  那一瞬对他们来说很长……很长……

  从那时候起,他们之间的感情似乎加固了。某一天,Er依偎在维依怀里,对对方说:“我想要一场轰轰烈烈、堂堂正正的婚礼。”

  对方说:“一定会有的。”

  可是之后没过多久,他们就收到了一封神秘邀请函。之后的事,就不言而喻了……

  而现在,她找到了他,他也兑现了当时的承诺。

  男人垂眸看着怀里的女人,女人也正好抬起头,看着男人。他们两人的眸子中都有对方,男人说:“Er,我爱你。”

  女人说:“我也爱你。”

  她摸出那枚银白色的戒指,问他:“这戒指,你什么时候买的?”

  “……很早之前。”维依看着那枚戒指,像是惊喜被提早发现,尴尬羞涩,“我本来已经打算好要向你求婚了,但是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说着,把戒指和Er的手攥在手心里,“不过现在也不晚。Er,你愿意嫁给我么?”

  Er抬手摸着维依的脸,嗓音沙哑:“可是我已经不漂亮了。”

  维依说:“不会。你依旧很漂亮。”

  男人的嗓音也有点哑了,他再次抬眸的时候,眼睛也红了。

  他看着她,某一瞬,眸光闪动,片刻后,他低头吻了下去。

  戒指戴在她无名指上,在火焰中发着光。

  人们总说火焰是神圣的。因为火焰烧尽黑暗,带来光明。

  从此前途光辉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