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九,我知道你是中南轻功最好大侠,也是剑最快的剑客!”
“我救了你,所以你欠我一份人情!”
虚弱的少年横躺在破旧的乌篷船上,看着撑着长杆的女子:“我这样的人指不定第二天就死了,怎么还你人情?”
渔女笑颜如花:“把伤养好再去江湖,就算还我的人情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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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府,千骑拥高牙。
白日喧嚣,千万金银走马过;夜半绮梦,红烛帐里冷香吟。
这儿是数百年的富贵安乐地,天底下少有的风流多情处。
富贵自然养人,所以钱塘出富翁、才子,也出侠。
钱塘城南,富贵人家星罗棋布,公孙府家的三兄弟少有的聚在堂前论事,其中大哥公孙武,是朝廷特许的盐商,二哥公孙汉,是五年前的探花郎,两兄弟正襟危坐的坐在主位,都冷眼看着踞坐在地,似醉非醉的小弟公孙久。
公孙久是三年前回的钱塘,和大哥二哥并不是一起长大,究其原因,要怪就只能怪公孙兄弟们的父亲太多情了。
但这小弟倒也不是顽劣无比的主儿,从他来到钱塘府,公孙武的生意就好做了很多,再也没有敲门要钱的市井浑汉,江湖散人,公孙武和公孙汉当然知道是自家这小弟做的好事,各自心照不宣。
公孙武揉了揉鼻子,拨下了手上的玉扳指,抛给公孙久,蹙眉道:“拿去当了!买些好酒,这浊酒味道熏得我恶心!”
玉扳指被公孙久轻巧接下,公孙久盯着这玉扳指看了看去,又用脏污的衣衫擦了这玉扳指一遍又一遍,他白玉一样的脸颊上突然露出一抹神伤:“我在江湖上,曾经听过一个传说啊!”
“传说东靖剑门的掌门信物是一个玉扳指,古玉玲珑剔透,水润无比,戒指内刻了一个锋利的“锋”字,倒是和大哥你给我的这个玉扳指一般无二。”
“而东靖剑门上一个持戒人,应该是现如今的齐王妃!”
公孙久笑眯眯的看着老脸通红的公孙武,继续道:“怎么着,大哥还与齐王妃有过一段不可告人,不可言说之秘密啊!”
“我又听过一段故事,说的是一个商帮的少爷被山匪围住,而一个从天而降的女侠救了他,二人一见钟情,私定终身...”
“妙不可言啊!”
公孙久又豪饮一口浊酒,脖颈上青筋显露,豪气道:“不错,仔细回味,大哥的相思够重!值得一份大醉!”
公孙武连怒斥公孙久的心性都已消散,只得低下头默默的玩着茶杯,倒是公孙汉手握成拳,捶在桌上,开口训斥道:“小混账!你怎敢置喙你大哥,怎敢置喙王族宗室?”
“你说的这些都是江湖不着调的传言,你大哥如此光明磊落的汉子,一生堂堂正正!”
“起来,公孙家没有你这般懒散男子!”
公孙久对公孙汉的言语置若罔闻,仰首再饮一口,许多酒液顺着他的喉结洒在了他的粗布衣服上,公孙久索性直接扒开了上衣,露出了内里虬结的肌肉,任由浊酒流淌在他的肌肉沟壑之中。
公孙汉怒道:“坐不端正,衣不遮体!我公孙家百年的清誉门楣!怕不是要折在你的手里!”
公孙久听完二哥公孙汉的“怒斥”,不由得放下酒壶,一脸疑惑的看着公孙汉,旋即肆意大笑:“清誉,清誉..荒唐至极,荒唐至极!”
“咱们的太爷爷不过一走马贩夫,做的是杀人越货的生意,咱们的爷爷买来的官,明里暗里不知害了多少良家子弟!”
“你说这样的门户,如何能说清誉?”
公孙久的话还没说完,公孙汉就涨红了脸颊,指着公孙久的鼻子骂道:“小久!你吃公孙家,住公孙家,何以出此无父之言!”
公孙久扯开了束发的长带,任由青丝散落,整个身形就像前朝时疯癫的,吃药散士族,他摇头晃脑说道:“二哥,别昧着良心讲话!我是私生子,去年才从西南道回来,现在还没入族谱呢!你要训诫也别拿家族身份的事来训诫我!”
“对了二哥,我在家里的地上捡到一把扇子,还蛮好看的嘛!”
公孙久从后背摸出一把长纸扇,啪嗒一声打开扇面,上面落笔犹如云烟,公孙久瓮声瓮气道:“我没读过什么书,不像二哥是榜眼,这上面的字是..”
“勿忘,勿念!”
“这好像不是大哥的笔记啊,怎么还有脂粉香味,好香啊!”
公孙汉再也忍不住怒意,也不顾这三弟到底有多大本事,直接拿起手边茶杯,朝公孙久怒抛而去,公孙武想拦,却已是拦不住了。
“呼!茶好烫!我不喜欢喝茶,在西南不喜欢,现在也不喜欢!”
公孙汉抛出去的茶杯在公孙久身前悬停,公孙久用庞然的内力生生稳住了这杯茶,茶水未洒分毫。
公孙武叹了口气,朝正在椅子上颤抖震怒的公孙汉说道:“二弟,是我对不住你,当年你想娶那个花魁,我该放你和他私奔的!”
良久,公孙汉回过神来,看着地上依旧顽劣不堪的公孙久,回答着大哥的话:“是父亲让你关门的,你什么也不知道,我不怨你!”
公孙久咂摸咂摸了口中茶水,呸了口茶渣子,看向大哥二哥,说道:“你们叫我来,到底什么事?”
“对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们也该给我弄个嫂子了!”
公孙武沉郁的脸上突然露出一抹喜色,看向公孙久道:“小久,我给你找个了钱塘城里最好的姻缘!”
却见此刻公孙府大堂内,哪还有公孙久的身影,只剩下地面污浊的酒液和倒在地上的茶杯。
而二人的桌上,则多了一把纸扇和一枚扳指。
都看不清公孙久是怎么把这两样东西放过来的。
“大哥,你说小久现在到底有多厉害?方才我只看到了一个残灭影子,他就不见了!”
公孙武叹了口气:“听说很厉害!”
“老二,要不...你去找个婆娘?”
“滚滚滚,你要相思病犯了,自宫进王府就行,你还年轻,说不定过个十七八年,还能和你的旧情人再续前缘!”
公孙武哈哈大笑:“你的天地君亲师放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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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公孙久,钱塘府最快的一把剑。
估计也是江南最快的一把剑。
今天我要去劫红。
红就是红事姻缘,劫红就是破坏大婚,一般都是带走新娘子。
听起来很浪漫不是?但今天不一样,我今天是来带走新郎的。
我在钱塘府的第一个朋友叫方小东,是个捕快,他请我喝了很多次酒。
半个月前,他被潮头山庄的庄主铁无凄看上了,铁无凄想让方小东做他女婿,于是方小东被他强掳去了潮头山。
可方小东已经有了情人,是红袖招的小红,小红认得我,所以她让我去救方小东。
“若是他不跟我回来,要做潮头山庄的新婿呢?”
小红泪眼婆娑:“那我就死!”
我其实不想救方小东,但我禁不住女人的眼泪,还是个有情女子的眼泪。
所以我得先问问方小东,愿不愿意让小红死。
..
八月十五钱塘潮,潮头山能一览江潮,潮头山上潮头崖更是观潮绝景,铁家的大婚之处,便选在这潮头崖上。
铁无凄铁大侠只发了二十几张请帖,都是钱塘府里的故友,还有两三个零星的江湖散人。
铁无凄老了,也懒得见那么多客,不大不小,二十多人的的热闹就刚刚好。
五年前,他割下了蓄了半辈子的象征着身份的长须,金盆洗手。之后短短五年,铁无凄已经从一个铁塔般的精瘦汉子变成了一个富态的富家翁。
但好在铁无凄没在江湖上有什么仇家,就算来了几个不对付的孤冷剑客,铁无凄也只会笑眯眯的请人家喝杯喜酒,说些没什么意义的漂亮话,他相信,就算是名震天下的太行剑客夜何舟,也不会拒绝这杯喜酒。
此刻天未大亮,宾客都还没来,但铁无凄早就在潮头山庄门口的躺椅上等客了,这个铁塔一样的汉子的正在幻想自己的外孙会是什么样,是要他学文还是学武呢?或者让女儿生两个,一个学文,一个修武。
不!两个都要学文,铁无凄练了一辈子武,他太知道其中的酸楚了,若是天赋不高,一辈子都只能泥沙俱下,抑郁不得,成为大侠豪杰们的垫脚石,读书应该能成,毕竟是我铁无凄的外孙嘛!
在潮头山庄后堂,一间精致的阁楼内声音嚷嚷,双手被缚的俊逸青年方小东就没有铁无凄那么安逸了,再过半个时辰,他就要迎来自己稀里糊涂的大婚。
“小红,我对不起你!”
“小红!”
成为潮头山庄的新婿确实会让方小东的人生从一个谁都能吆五喝六的捕快,变成锦衣华服的老爷,但方小东还是忘不了红袖招那个明艳动人的女子。
在无数个夜里,她依偎在方小东的胸膛上,小声的说着两人的未来,小红是个纠结的少女,她想开一家茶馆,也想开一家首饰铺,这时候方小东总喜欢逗她,把她逗哭,再低三下气的求好。
想到小红眼眶泛红的样子,方小东不由得笑了,但看了看身上的大红衣袍,方小东的眼眶也有点泛红了。
昨夜,在铁无凄最后一次问询的时候,方小东还是拒绝了成亲的要求,不过好像没有什么用。
“我铁无凄说一不二,你爹同意过,你娘也同意,最重要的是我同意,你方小东就是我潮头山庄的新婿了!”
再过一个时辰,自己就真得成亲了...唉!
要怎么面对小红呢,她知道了,一定会流很多很多的眼泪吧?
“方小东!你愿不愿意让小红死?”
方小东在床上挺了挺身子:“我..我肯定不愿啊!”
“是谁,是谁在说话!”
方小东回头一看,突然发现公孙久正在自己的窗边坐着,手里拿着他从不不离身破酒壶,公孙久笑了声,轻巧的跳下窗台,慢悠悠的来到床前,又慢悠悠的解着捆住方小东的绳子。
方小东连忙道:“公孙久!公孙老弟,你怎么来了!快走,这儿是铁无凄的庄子,要是让他知道你来这儿,会把你骨头拧碎的!”
公孙久好像是听到很好笑的笑话一般,放肆笑了出声:“骨头?骨头拧碎?”
“他的老拳能沾到的本公子的衣衫,他就不至于在五年前金盆洗手!”
公孙久豪饮一口浊酒,把酒壶递给方小东:“拿着!现在开始,你得叫我哥了!”
“不瞒你说,本公子是很厉害的大侠!”
公孙久抓住方晓东的衣摆,用力扯下一块红布,包在脸上,覆盖面门:“劫红乃毁断姻缘,为人不齿,然为救兄弟,只得出此下策!”
“今日!大侠不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