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后,当黄启尧等人将本案凶手带回来时,专案组所有人全都瞪大眼睛,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这个人,竟然就是本案的报案人,一个年纪五十多岁,名叫邓安春的商场保安!
更令众人感到震惊的是,他在本案中抢劫的那些珠宝,连同作案工具和背包,一直都没被拿出商场,而是被存放在保安室的专用衣柜中。
灯下黑!
绝对是顶级的灯下黑!
这人实在是胆大包天,前脚刚刚杀死一个同事,随后就把自己伪装成按时上班,第一个发现命案现场并报案的商场保安。
这样胆大心细的举动,再加上众人先入为主的印象,认为凶手是从二楼翻墙逃走的,因此所有人都没想到,他就是本案中那个狡猾的真凶。
更何况,警方在前往他家中调查时,他的女儿还信誓旦旦地说,案发当晚,父亲就在家中睡觉,一直没有外出。
所有证据叠加起来,警方一致认为他不具备作案条件,第一时间就将其排除在调查范围之外。
而此时的他,正一脸淡然地望着众人,嘴角边甚至带着一抹漫不经心的微笑,令在场很多警员都升起一种冲动,恨不得一拳砸碎他的鼻梁。
接下来,警方也顾不得吃饭,直接对其展开审讯。
不过,在被带到审讯室门口时,他却突然停下身来,回头在人群中搜索一圈,最后目光望着叶恒。
“你们要审讯我也可以,但我希望可以由他来审讯。”
“不需要你教我们怎么做事。”
冯志勋板着脸冷哼一声。
“记住,你现在只是个犯罪嫌疑人!”
说着,他抛给黄启尧一个眼神,对方点点头后,立刻让警察押着他进入审讯室。
冯志勋转头看向叶恒。
“小叶,既然这人点名让你审他,那你就来试试吧,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正好我也想看看,你在审讯方面的能力。”
叶恒看了一眼众人,发现黄启尧等都对他微笑点头,当即也不再推辞。
“好,那我就来试试!”
确定过这件事后,众人又商量了一下,最终决定除了叶恒外,冯志勋、马志文、黄启尧和唐继盛等四人,也一起参加本次审讯。
进入审讯室后,众人刚一坐好,对面的邓安春就出人意料地开口了。
“这位年轻警官,你叫什么名字?”
此言一出,其他四人立刻齐齐看向叶恒,因为邓安春在问这句话时,目光一直在盯着他。
“我叫叶恒。”
“你也就二十出头吧,竟然能看穿我精心准备的作案计划,真是让人有些意外。”
说完这话,他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接着又打了一个哈欠,脸上现出一抹倦色。
“能给我支烟吗?”
叶恒点了一支烟给他,然后便盯着他的脸。
他并未使出催眠审讯这种手段,因为一来邓安春看起来很不简单,他这一手未必奏效,二来马志文就坐在一旁,他不想在这人面前露出自己的底牌。
邓安春用力地抽了几口烟,脸上露出惬意表情,但随着烟雾不断涌起,很快将他整张脸渐渐笼罩起来,远远望去有些晦暗不明。
他望着叶恒,悠悠地问了一句。
“你是怎么发现我的破绽的?”
叶恒目光平静地看着他。
“外面院子靠近墙壁的青砖地面上,出现了几个白印,我当时一直都想不通,明明椅子放在上面都没有留下痕迹,那里为什么会出现白印。
直到后来我回到安全通道内,无意中发现一楼后方有个放置杂物的空间。
我当时突然想到,案发现场那两把椅子,有没有可能就是从这里被凶手拿走,然后才从二楼窗口扔出去的……”
邓安春一脸恍然地点点头,可随即又皱起眉头。
“可是,我当初拿走那两把椅子时,明明做了很多准备……”
“你确实考虑得很周全,不但换了一双鞋,还把椅子留在那里的痕迹用脚抹掉了。
可你有没有想过,你这个举动本身,就显得很不正常?”
实际上,当时叶恒到了一楼楼梯后方时,并未看到什么椅子留在那里的痕迹,但却发现那里曾被人拖抹过,似乎这里本来存在着某种痕迹,却被人故意用脚给抹去了。
这个反常的现象,立刻就引起了他的注意。
邓安春一拍脑袋,有些遗憾地点点头。
“然后你就想到,我不是从外面翻墙进入商场的,而是一直躲在商场某个角落,最终一路找到了那间电话机房。
那里面,应该有我留下的脚印和指纹,还有我抽烟时留下的DNA信息。”
“不错!”叶恒望着他点了点头。
想了想后,邓安春再次抬头看向叶恒。
“我的第二个问题,是你怎么知道,我把那些珠宝藏在保安室中了?”
“猜的。”叶恒微微一笑。
“猜的?”邓安春一脸疑惑地看着叶恒。
“对,就是猜的!”
叶恒耐心地解释起来。
“通过前面的调查,我已确定凶手就是一名商场保安,所以接下来,只需站在这个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再模拟他以往的做事风格,最终就推测出这样一个结果。
如果这里也找不到的话,那我可能会再找一找电话机房,或者它旁边的配电房。”
邓安春心悦诚服地点点头。
“输在你这样的人手上,看来我也不冤……”
一听这话,众人立刻相互交换眼神,心中全都暗暗松了口气。
听邓安春的语气,此人并不打算顽抗下去,所以后续的审讯应该会很容易。
果然,接下来不等叶恒询问,他就将本次的作案过程,十分详细地说了出来。
据邓安春交代,为了实施本次作案,他特意入职这家商场担任保安,前后共计耗时半年多,期间不但摸清了这里的地形,商场一楼各个区域的监控位置,甚至掌握了进入那家珠宝店的路径,以及其店内监控设备的存放位置等信息。
实际上,案发现场出现的那两把椅子,最初确实是被放在院子里的,但却被他趁着一次工作之便,偷偷藏到了一楼楼梯后方,专为实施本案提前做好准备。
除此之外,他还利用工作之便,偷偷配了一把电话机房钥匙。
案发当天,他正好值早班,等忙到下午四点时,表面上装作下班,实则却偷偷溜回商场安全通道内,利用备用钥匙进入顶楼电话机房,一直等到凌晨一点半左右,再通过安全通道下楼作案。
另外,根据以往作案经验,由于砸碎珠宝店玻璃时动静太大,极大可能会招来保安,所以他决定先杀死保安。
他知道保安在两点多会巡逻一次,于是提前埋伏在一旁的走廊深处,等保安巡逻到这里时,再把他引过来用枪打死。
实施完所有作案行为后,他就一直待在安全通道中,一直潜伏到早上七点五十多,接着便通过商场各个监控死角,以最快速度跑到保安室内,把装有珠宝的背包放到衣柜中。
因为保安室门口的走廊上,以及保安室内部都有监控,肯定会拍下他跑回来的一幕,所以他又来到监控设备前,将这两段视频全部删除。
因为这两段视频时长都很短,一个只有五六秒时间,一个则是二十来秒,所以无论警方还是物业,一直都没有发现。
接下来,他又装作正常上班模样,先是换上保安衣服,然后像往常一样出门巡逻,在八点左右到达郑家富尸体旁报案。
这人说话很有条理,将整个作案过程都描述得十分清晰,所以在此期间,审讯室内只有他一人在说话,叶恒等全都竖起耳朵倾听,只有负责记录的警员一直拿着笔,头也不抬地忙着记录。
审完这件案子后,冯志勋抛给叶恒一个眼神,叶恒立刻心领神会地点点头,转头望向邓安春。
“邓安春,除了我们已知的这三件案子外,你以前还犯过哪些案子?”
“就知道你们要问这个……”
邓安春无奈地笑了一下,随后将左手竖到耳边,做出一个用手指夹烟的动作。
“想让我说出那些事,你们难道也不意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