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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两个杯子的花样年华(第4页)

“真丢脸。”

伯父、伯母和你的哥哥低着头,一句话都没有说。我傻愣愣的跌坐在门外,一直都看着你。你面无表情、一动不动,甚至没看我一眼。你恨死我了,是不是?

你哥哥走过来说,你走吧,别再来了。他把头撇向一边,看都没看我,我想,他很厌恶我。我没说话,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土,静静的离开,我真恨我自己,这一巴掌我活该。

我麻木的向前走,风很急,空气很冷,重重的抽在我脸上,就像伯母的那一巴掌,我一点也不觉得疼,我没资格要求什么,更没资格抱怨什么。我也不觉得受到多么大的羞辱,因为这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来见你这一面,我后悔了,不是因为挨了一巴掌,不是因为被扔出门外,也不是因为你不理睬我。而是我觉得,我来了,你会不高兴,所以,我后悔了,真的很后悔。

走着走着,就到了我家的那条巷口,我们分手的地方,也是我们相识的地方。我清楚的记得我们分手的那个夜晚,星星很灿烂,薄薄的月光洒在身上,是个静谧的夜晚。“分手”两个字从我嘴里吐出来显得格外刺耳。你整个人呆掉了。我说,祝你们幸福。你张张嘴巴,想说点什么。我打断你的话,什么也别说了,都不重要了,不是吗?况且,分手这句话我老早就想说了,今天谢谢你给我这个借口。然后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

我走的绝决,走的迅速,走的,毫不犹豫。

凌晨6点钟的时候,我家的两只猫咪在打架,“呜呜”的低吼声让我害怕,我跑过去,把“公主”抱起来,她猛地转身一抓,然后跳出我的怀抱,脸上火辣辣的,我拿出药箱想涂点药水,对着镜子,我看见右眼下面不到一厘米的地方裂开一道长长的口子,里面蓄满了殷红的血,我不知道伤口有多深,不敢自己乱动,就打了车去医院,这时候是早上7点钟。

一共缝了3针,我一个人躺在手术台上,脸上蒙了塑料布,呼吸急促。医生说别怕,我们先打麻醉针,然后就一点也不疼了。其实我不是怕,突然觉得一股巨大的哀伤压过来,然后是无穷的恐惧。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是我能断定不是因为自己的伤口。麻醉针很细很细,插进裂开的伤口里,钻心一样的疼,可是这疼痛仍然掩不住内心巨大的哀伤和恐惧。

然后我才知道,原来,你没有移情别恋。

原来,你还爱我。

原来,你已经死了。

原来,是我害死了你。

我每天坐在巷口等你,妈妈喊我回家,我说不,不要,我要等他,我要告诉他我错了,是我误会他了。我还要告诉他,那晚是我骗他得,其实我爱他。我等啊等,直到你出殡那天我去看你,我才告明明白白的告诉自己,你已经走了,永远的离开了。

亲爱的,现在我仍然经常坐在巷口,不是等你,而是回忆。我轻轻的对你说,你终身未取,我终身不嫁。不是赎罪,不是悔恨,而是,没有你,我失去了嫁人的意义。

亲爱的,我的右颊上有一道疤痕,整整两年过去了,它只是越来越浅,越来越平,但是仔细看的话,有点向下陷,浅紫色,永远都不会消失。因为,我永远爱你。

不需要你愧疚

有时,认识一个人要一辈子,爱一个人却只一瞬便够了。

玲就是一瞬间爱上了伟的。伟是一家电子公司的科长,为人热情而幽默,清秀的面庞架着眼镜,总穿着干干净净的衬衫,高高瘦瘦的身材,那种书卷气,让人看得很舒服。玲,大学毕业后进这家公司的第一天,就不可抑止的爱了伟。这是玲的初恋,但她却不得不把它压在心底;其时,伟己有一个相恋了五年的女孩,她叫珍,一个美得让玲自卑的女孩。玲是个温婉的女孩子,不善言辞,她总是默默地生活在同事间,做着她该做的事。在伟面前她更沉默,常禁不住的就害羞,而伟常打着趣,这会让她更手足无措;玲常恨自己为何在伟面前,总不能自然,伟在她心里就象一座山一样高大,离去的背影也会是一种风景。玲。默默地在梦中编织着与伟的爱情;这是王子与丑小鸭的爱。

而珍却总是那么自信,那么的高傲,她具有征服一个男人的所有天赋条件,她让伟疯了般爱着,已经五年了,他们是同学,毕业后进了同一家公司,曾是让人羡慕的一对。

可珍有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虚荣。珍的美有种**的危险。这家公司的老板迷上了珍,他向珍发起了攻势,而珍也终于在他的金钱攻势与美丽的许诺中,迷失了自已,最后,成了他的情人,这在公司已是一种公开了的秘密。

玲常听着同事中传着的关于珍与老板的八卦,她为伟疼着,而伟却好象一点都不知情似的,依然那么朗朗地笑着,与她打着趣;每次玲偷偷地打量着伟的身影,她都会告诉自己;这是个多么令女孩珍惜的男孩呀!伟是个非常善良的男孩子。

那晚后,玲住在了伟的宿所,她每天象个尽职的妻子为伟忙碌着,她很快乐。伟也带了她回过老家,玲是个乖巧得人见人爱的女孩,伟的爸妈与哥哥都很喜欢她,一家子都为伟能拥有这么好的一个女孩而高兴,玲也将自已当成了他家的一份子。那些日子里,一切期待都变得那么美好,幸福的婚姻也是那么真切的可憧憬!

日子在快乐中流逝总变得很短暂。有一天夜深,伟突然很反常的喝得醉酗酗地回来,对于玲的照顾他很烦躁,让玲很无措;伟忽然大哭起来,叫玲不要管他,说玲对他的好让他有负担。玲问为什么?伟只一个劲流泪,沉默不语。后来,伟睡了,玲从伟的包里发现了珍写给她的信:伟,我错了,我在虚荣中迷失了自己,在金钱的**与虚假的承诺中丢失了可珍爱的爱情!伟,原谅我,我是那么的无助!伟,走吧!和我离开这里,一起去美国,我们永远也不分开了。。。。。。玲,忽然明白,她的爱只是伟的替代,该是她离开的时候了。那一刻,玲的泪如雨淋漓,在心里流成了河。

第二天,玲便收拾了一切,离开了有伟存在的城市,悄悄的,没有任何辞别。

临走时,她只给伟留下了一句话:爱你,就不需要你愧疚!

疼你的心一直守在你周围

不要等失去了以后才后悔没有珍惜。

……小静前奏

一次在与好友们的畅饮之后,我将自己封存于心底的一段往事讲给他们听。没想到那群酒鬼却感动得一踏糊涂。在他们的怂恿之下,我终于鼓起勇气把那段情感写下来。

那还是我刚刚升入高中的时候…………

一中!在我所生活的城市里,只要一提到这两个字,人们就会说那是最好的高中。多年的高升学率创造了一中的神话,而这一神话创造于分数线远高于其它省份的湖北,则更让一中的老师们感到骄傲。家长们都把将子女送入一中视为自己神圣的职任。

而我则是一百二十个不愿意地进入一中。这并不意味着我自视清高,这种不愿意只是因为一个简单的原因--我是自费生。那一年的中考,我的分数距一中的分数线仅一分之遥。在我面前有两条路可走:一是上一中,当一个自费生;二是上六中的重点班。对于靠小聪明在小学和初中过惯了逍遥自在生活的我来说,自然是宁愿在后者继续我轻松的日子,也不愿意去一中过那种"万人之下,无人之上"的悲惨生活。

去一中的第一天,老爸对我进行了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痛斥了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条条大路通罗马"的无耻谰言,尖锐而深刻地指出"唯有上一中,才能上大学;唯有上大学,才能叫我爹"这一被我忽略的刻观的却是铁一般的事实。以致于我进入一中的大门时,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情怀。相识

一中的男女宿舍楼是面对面的布局。我费了N牛N虎之力安顿好自己的床铺后(N等于正无穷),就在楼下与其它新生一起吹牛皮。几个人边吹边看那些手忙脚也不闲的学生和家长们乱成一团地搬东西。

这时我注意到一个佷特别的女生……喂!别叫我色鬼!我还有下文呢!之所以说她"很特别"是因为……唉呀,不是长的漂亮,你好好往下看么!是因为她只有自己一个人,并没有父母护驾。这使得她在一大群人里很特别--至少在我眼中如此。

一缕长发有些俏皮地飘在额前,她紧咬着嘴唇,背着一很大的鼓鼓的背包,左手拎着一个保温瓶,右脚边还放着一个旅行包。她把右手放在胸前,显然是被沉重的旅行包勒得手疼。正在我看着她的时候,不提防她无意的一抬头,两人的目光碰到了一起。她有些好奇地看着我,吓得我慌忙做"环顾四周"状,躲开她的目光。

几个人见无事可做,就都回寝室了。我在寝室里休息了一会儿,想起老爸曾下过圣旨,叫我安顿好以后给家里打个电话。于是就又下楼去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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