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炉里燃烧着温暖的火焰,不时响起木柴烧爆时发出的“噼啪”声,跳跃的火光给整个房间染上了一层慵懒的橘红色。
罗宾整个人瘫在一张舒适的沙发上,两条胳膊完全打开,呈一个大字。他还没有脱去盔甲,身上的血水和雨水一点点渗进了身下的沙发里面。
壁炉里发出的火光照在罗宾身上,他感觉暖洋洋的,不由得冒出了一丝困意。
卡赞的仆人战战兢兢的抱来一捆干木柴,小心翼翼的填进壁炉里面,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一边添柴,还一边悄悄地拿眼睛去偷瞄罗宾,他以为罗宾没发现,其实罗宾一直洞若观火。
从仆人的眼睛里罗宾只能看到恐惧和胆怯,这个仆人只是个普通人,对罗宾没什么威胁,所以罗宾也没管他。
罗宾可以理解为什么卡赞会在身边留个普通人类做仆从,那些大地精和豺狼人可没办法做端茶递水这样的精细活。
在罗宾的面前放着一张矮桌,此时,卡赞的脑袋就摆在矮桌上面,那张永远定格的狰狞的脸正对着罗宾。
罗宾看着卡赞死去的脸,脑海里面开始复盘这一次的战斗。这是他的老习惯了,每次经历一场恶战后,他都会把整个战斗过程重新在脑子里过一遍,思考一下,是否有更好的战斗方式,是否可以打得更轻松一点。
血族的生命力实在太过强悍,对付那些普通的血族战士,砍掉脑袋就可以杀死他们,可是对付卡赞这样的血族,罗宾只能将他的身体切碎。
而且,听卡赞自己说的话,其实卡赞还不是真正的血族,他是鲜血公爵的血仆,原本也是人类,已经进入到转化成为血族的最后一步,算是一个半血族。
杀一个半血族都要耗费这么大的力气,真正的血族只会更难被杀死。
罗宾沉默着思索了一会儿,他暂时只能想到,或许用火是对付血族的好办法。用一场冲天的大火,将这些不死的怪物统统烧死,把他们的身体烧成一具焦炭,或许就能杀死他们了。
可是,罗宾扭头看向窗外,淅淅沥沥的秋雨还在没完没了的下着,这样的天气想要用火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另外,现在已经知道,血族拥有将普通人类转化为血族同伴的能力,罗宾杀死的罗塞尔和卡赞,就都是投靠了鲜血公爵的帝国人。不知道,像卡赞这样的血仆,鲜血王城究竟还有多少人。
罗宾把脑袋靠在沙发上,盯着头顶上的天花板,愣愣的有些出神。
永恒的生命和强大的力量,也不是不能理解,他们为什么会背叛人类,这两项确实是太诱人了。
把壁炉重新添柴后,在罗宾的命令下,仆人又端来了一大盘食物,有烤肉,新鲜的水果蔬菜,还有上等的红葡萄酒。
在血族的堡垒里竟然还有这么多人类能吃的食物,罗宾还挺意外的。听仆人说,尽管卡赞只靠喝血就可以活下去了,但他还是经常喜欢品尝人类的食物,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情调。
而现在,这些卡赞储藏的精致美食,正好便宜了罗宾。
罗宾把卡赞的脑袋放下矮桌,让仆人把食物都摆在矮桌上面,一场恶战下来,他的肚子也早就饿了。
可是他这边刚开始吃上,房间的门忽然被推开,西蒙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
“首领,岩石城的劳伦男爵在外面呢,他想见你。”西蒙走到罗宾跟前,报告说。
罗宾用叉子叉起一块烤肉,扔进嘴里大口咀嚼着,顿时感觉满嘴流油:“让他进来吧。”
罗宾说完,又紧跟着问了一句:“铁卫和半精灵都吃上了吗?”
身为一名合格的领主,罗宾当然不能只顾自己填饱肚子,也要为自己的手下谋福利。
西蒙一抹嘴巴上的油水,咧嘴嘿嘿一乐:“弟兄们正吃着呢,这座小堡垒看上去没什么油水,没想到仓库里的东西还挺全乎的,我们在外面正烤全羊呢。”
罗宾点点头:“行,那就好。”
西蒙盯着罗宾桌子上的半瓶红葡萄酒,像一头野狼一样,眼睛里放着光:“首领,这破地方虽然食物不少,就是没多少酒,给我也喝一口呗。”
罗宾还能不明白西蒙的意思,这群高地人有一个算一个,全是一群酒鬼,他宠溺的一笑,说:“行,这半瓶你全拿走吧。”
“嘿嘿嘿,谢谢首领。”铁熊战士的大脸立刻笑开了花,把酒瓶拿起来,重新塞好木塞,美滋滋的走了。
罗宾知道,西蒙这货看上去憨厚,其实鬼精鬼精的,他肯定会找个没人的地方,自己一个人偷偷喝。
高地人是一个神奇的民族,为了自己的同胞兄弟,他们可以两肋插刀,但兄弟要是想抢老子的酒,那老子就要插兄弟两刀。
西蒙离开后过了片刻,劳伦男爵走进了房间。
劳伦男爵刚从外面进来,浑身上下还是湿漉漉的。他站在门口,一眼就看到罗宾坐在壁炉前面,已经开始用餐。
罗宾没有起身,回头看了劳伦男爵一眼,伸手指了指旁边的一把沙发椅:“坐吧,劳伦男爵。”
劳伦男爵迈着小步走过来,小心翼翼的在罗宾的旁边坐下,他看上去有些拘谨,身上一点没有了往常那副骄傲的气势,在罗宾的面前反而像一个初出茅庐的学生。
“怎么了?劳伦男爵。”罗宾笑着问,他看出来劳伦男爵有些反常。
劳伦男爵露出一个十分惭愧的表情,他冲罗宾一低头,说道:
“罗宾男爵,你打下了这座血族堡垒,我佩服你。说实在的,一直以来,我都很瞧不上你,觉得你人少兵弱,就是来凑数的。可今天我算是明白了,你的强大和英勇,远远的超出了我,你才是真正的勇士,在你的面前,我没有任何骄傲的底气。”
罗宾有些意外,没想到这位劳伦男爵倒是十分实诚和务实,认识到自己与罗宾的差距之后,对罗宾的态度立马就变了。
他这种有什么就说什么的直性子,罗宾倒是不讨厌。至少比很多性格阴刻的贵族强,那种人知道光明正大的比不过你,就开始背后使绊子,下阴招,企图用一些下三滥的手段赢过你。
这种贵族罗宾见过不少,相比之下,劳伦男爵这样坦坦荡荡的性格在贵族中反而算是少见。
罗宾不由得想起了冰旗家族的艾德,他和劳伦男爵在这点上还挺像的。
“罗宾男爵,对于以往的失礼之处,我向你表示歉意。今后,前锋部队的指挥权我愿意让给你,我愿意听你指挥。咱们摒弃前嫌,一起合作打血族,罗宾男爵,你觉得行吗?”
劳伦男爵睁大眼睛,像一个渴望得到老师认可的学生,又紧张又期待的看着罗宾。
罗宾见劳伦男爵说的情真意切,他也不是个小肚鸡肠的人,便笑了笑:“之前的事情,我没放在心上,你要是愿意听我指挥,那我就不客气了。”
劳伦男爵粗狂的脸上立刻露出开心的笑容:“感谢你的宽容,罗宾男爵。另外,我还有一个请求,我的兵是否可以进城?他们现在还驻扎在外面。”
罗宾想了一下,没犹豫:“当然可以,让他们都进来吧。”
这座血族堡垒虽然最终是罗宾打下来的,但不可否认,劳伦男爵也出了力气,罗宾不介意跟劳伦男爵一起分享这份战利品,他还没那么小气。
当然,这座堡垒里面的东西,大头肯定是属于怒涛城的。
其实罗宾完全可以不跟劳伦男爵分享这座血族堡垒,战争就是这么残酷,无论你付出了多少,如果最后没打赢,那么一切等于零。
不过罗宾还是有一点大局观的,大家好歹都是友军,罗宾的主要目的就是干血族,他希望所有荒原领主都可以团结一致,不想把关系搞得太僵。
两人谈到这里,劳伦男爵忽然注意到,矮桌下面竟然还有一颗人头!他当即脸色一变,疑惑的问:“罗宾男爵,这颗脑袋是?”
“他叫卡赞,是鲜血公爵的血仆,这座堡垒里面的守军就是他指挥的。”罗宾从餐盘里拿起一颗红彤彤的小柿子,扔进嘴里一口咬爆。
“你杀了他?”劳伦男爵问。
罗宾点点头:“没错。”
接着,罗宾简单的讲了一下他跟卡赞战斗的过程,劳伦男爵听了之后,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把脑袋砍掉,把身体砍成两半,他竟然还能战斗!”
劳伦男爵被震惊了,他忍不住去想,如果把罗宾换成他,他是否能打败这个卡赞?
结果是否定的,劳伦男爵对自己的能力有很清醒的认识,他会被卡赞打得措手不及,甚至可能丢掉性命。
劳伦男爵的盔甲下面,不禁流出一身的冷汗,他忽然有些庆幸先前他没有打进这座血族堡垒,不然他可能现在已经身首异处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罗宾他们就守着这座血族堡垒,他和劳伦男爵的军队都需要暂时的修整,所以他们就没有继续前进,正好也可以趁着这个时间,等一等后面的主力部队。
因为这座堡垒被攻破后,没有一个活口逃出去,所以罗宾猜想,可能这个时候鲜血王城还不知道这座堡垒已经失守了。
劳伦男爵真的将指挥权移交给了罗宾,他几乎是事事都向罗宾请示,包括城防的部署、营区的分配,必须得到罗宾的拍板了,劳伦男爵才会去做。
罗宾攻破血族堡垒的这一战给了劳伦男爵相当大的震撼,他现在在罗宾面前,俨然就是一副学生的模样,甚至有时候还会向罗宾请教军事理论,想从罗宾这里学个一招半式的。
劳伦男爵曾经在帝国的军事学院进修过,他虽然算不上是高材生,但在远离帝国文明中心的荒原上,他这个经历也算是一份不错的吹嘘资本了。
他虽然看上去五大三粗,讲起军事理论反而是一套一套的,像个老学究。
而罗宾则完全是野路子出身,他从没有经受过正规的军事教育,怎么带兵,怎么打仗,都是他之前参军的时候,在战场上摸爬滚打自己摸索出来的。
于是双方这么一交流下来,劳伦男爵发现罗宾对军事理论的相关知识十分贫瘠,关于怎么打仗,罗宾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看感觉”。
感觉敌人要撤退了,感觉这些兵力足够了,感觉敌人的指挥官应该在那个位置……劳伦男爵也不明白,罗宾哪来那么多感觉,而且还一感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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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罗宾“不懂”战术战法后,劳伦男爵感觉他自己又行了,他觉得他终于找到了自己比罗宾强的地方,于是就更愿意拉着罗宾谈战术战法了。
不过他给罗宾讲的那些战术战法,名字起的一个比一个高大上,什么“金苹果战术”、“布来登战术”,可是实际听下来,罗宾发现其实他全知道。
就比如有一次,劳伦男爵给罗宾讲了一个“斯特勒西战术”。
“这个战术的精髓是,先把敌人包围了,但是围而不打,而是集中优势兵力,去打击敌人派来解围的援军。”
劳伦男爵讲的眉飞色舞,兴奋的不得了。可罗宾一听,这不就是围点打援嘛,还什么“斯特勒西战术”。
他当即甩给劳伦男爵两个白眼,转身走了。
劳伦男爵在后面急忙叫道:“哎,别走啊,罗宾男爵,我还没讲完呢。”
罗宾他们的先头部队当然不可能一直休息下去,在血族堡垒里修整了四日之后,罗宾他们就又出发了。
这一次行军队伍的排序掉了一个个,罗宾的队伍走在了先头部队的前面,岩石城的部队走在了后面。
这倒不是罗宾特意安排的,而是劳伦男爵自己主动提出来的。他觉得既然现在是罗宾指挥,怒涛军团的战斗力又更强,那么就理应走在前面。
天空还在不停的下雨,路也依然还是那么难走,湿漉漉的草原上,深一脚浅一脚。幸运的是,这回没有再遇到什么敌人和变故。
又行军了几天的时间,先头部队终于抵达了鲜血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