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下午,林子麦终于回来了,当他在电话里问及自己的行程与行踪之时,我正好准备出门前去参加一个高中同学的婚礼,正想挂断电话,林子麦居然主动要求与我一同前去,如此,自己也只能在小区楼下等着他驱车前往。
此行,他目的性很是明确,其中的意思不明而已,无非就是想让我带他出去见见我的同学和朋友们,既然他想要融入,我也没理由拒绝。
只是他的主动与老张大不相同,以前和老张在一起的时候,带他出门他还不愿意,每次出去都是自己一个人,以至于自己的大多数同学或是朋友,都鲜少有人见过老张。
虽说从他住的地方开车过来也就一两分钟的时间,可在这样炎热的下午,等待的时间总是过于漫长,一分两分,直至十分钟过后,林子麦仍旧没有出现,心想莫非他是想要精心打扮一番不成?
如此,我只能先走到小区楼下的阴凉处闲坐等候,还好现在已经是下午6点,不过太阳的余热还在。
若此刻处于烈日当空之境,以自己的这副急性子,自然不愿在此感受烈日曝晒之体验。
随后,自己在凉椅上又等了几分钟,确在自己不经意间的随意一瞥,终于远远地看到林子麦开着车朝我的方向驶来。
今天开的还是那辆银色的小轿车,这辆车没事都是停在车库里,不过,自从与他一同前往锦绣山庄之后,每次出门都是开的这辆车。
待他把车停稳后,还特意下车给我开门,虽然只是简单一个小举动,可足矣让自己的内心暖暖,即使经历刚才的长久等待,也是值得的。
上了车,他又体贴的给我戴好安全带,还问我为何不带孩子一起去,我只是说了不方便。
带孩子出门确实不方便,所以就把他留在老妈那里了,晚上要是回来晚了,就让她带着孩子睡觉。
还好住的地方离父母近,小孩直接留给他们,自己才可以这么轻松出门。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我还以为你要盛装出席,结果……”
看着他的穿着打扮,上衣也就一件短袖纯色的polo衫,下身则是一条浅色的休闲长裤,脚上穿了一双运动网鞋。
可能是天气太热的原因,他把头发随便扎了起来,不管他如何打扮,在自己的眼里都是帅的,而且百看不腻。
“我怕自己过于耀眼,万一不小心把主角光环给抢了去。”
“呵呵……”
虽没林子麦有经过精心的打扮,但也就这么一身简单的装扮,再加上他那俊美的面容,等会儿出现的时候,不要引起轰动就已经万福了!
我不希望他的出现惊艳四座,只因自己不想成为别人非议的对象。
在熟人眼里,我带着这么个帅气的男人出现的时候,一切可想而知……想象着那画面肯定很精彩,可免不了还是有些担心,毕竟人言可畏。
简单玩笑过后,副驾驶座上的自己就这么发愣般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然而他的心思似乎并未留意我一直对他的观察,也只顾着独自发呆,随后见他轻轻地咬了一下嘴唇,深呼一口气后耐着性子看了我一眼。
“上次在酒店里不是都说好了,以后有什么事都要跟我说,而且你也点头答应了。就比如今天你要去参加同学婚礼的事情,如果不是我打电话,又怎会知道你去参加高中同学的结婚酒席?”
听着林子麦说话的语气有些生气,情绪有些低落且急躁,乃至于语无伦次。
“你怎么,你怎么就是……唉,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了。”
在说话之际,他居然抬起正搭在方向盘上的右手摸了一下我的头,然后又轻轻地放下,这举动还真的让我猝不及防。
就这一刻,这一瞬间感觉他对我既无奈而又拿我没办法的样子,还真把我惹笑了。
但是责怪的语气中,又能感受到得到他对自己的宠溺,内心忍不住的小激动此时已经呈现在脸上了,结果被身旁的他一览无余。
“你还笑,还好意思笑,请你严肃对待这件事情,要不然我真的生气了,还有,你调去做出纳的事情怎么也不跟我说,最后还是阿美跟我讲的,为什么我每次都要从别人的口中才能得知你的事情?”
看到他表情渐渐的严肃了起来,突然觉得空气中都略带一丝紧张的气息,当下,我也只能赶紧跟他服个软。
“抱歉,我并非有意,你是知道的,我这人很少去跟别人分享,做事情也都自己拿主意惯了,再说了这些都是小事,能解决的事情就自己解决,不想去麻烦任何人,更何况这事也没什么可说的。”
“我是‘任何人’吗?”
“我知道不是,可是……总之,这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突然让我改掉这个习惯,我还真的一时不适应。所以,你也要有点耐心,我尽量改,好吧?”
虽然语气稍稍的缓和些,但也只是娓娓道来而已,并非谁对谁错,也不想故意讨好对方。
“可以,不过,这个改变的时限能否在一两个月之内,别跟我来个一年半载的,我可没耐心等那么久。”
紧张严肃的气氛过后,红绿灯的路口处,林子麦扭过头看着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最终还是脱口而出。
“其实,我只是希望自己能够参与到你的生活中来,而并不只是做一个生活在你身边摆设。”
看着他恳求且认真的样子,确实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对于他来说,还真有些过了。
实在是麻烦啊,曾经那个超级细心且敏感的自己哪儿去了,怎么现在神经变得这么大条了?
我想,应该不是自己变了,而是对于这段感情,自己还没用心入戏罢了。
“我知道……真心相换,以后你就知道了。我比较慢热,所以,你也要给我时间去适应。”
一直以来,我只是习惯于他对自己的好,总是处于接受的状态,对于这段感情,自己没有真的投入进去,可能还没达到对号入座的境地。
“机会稍纵即逝,所以,请你重视,同时也要抓紧。”
“收到了,谢谢老板给我机会,我会努力。”
“就知道嘴上笑嘻嘻的敷衍我,真是败给你了,认栽。”
“说什么呢?”
“你说呢?呵呵……想听什么歌?”
终于结束了刚刚“审问”式的聊天节奏,还好换个轻松的话题。
“你选吧,听你喜欢的,不过不能像上次你和阿美听的那种噪音就行。”说完,自己又瞥了他一眼。
“知道了。”
最后,他选了首听旋律极慢的英文歌“Vincent”,舒心,精神极度放松。听一次便记住了它独特的音律,之后每一个无眠的深夜,一遍又一遍的放着,反反复复……
……
城区比较小,以前逛街都是步行就可以逛完的,只是现在慢慢地扩建新城之后,才需要自己开车,打车或者乘坐公交之类的。
这位叫梁静的高中同学,其实是二婚了,按照政府发布的“不得违规操办酒席”的一系列政策,她是不能再次操办结婚酒席的,因为男方还是头婚,所以这才可以。
其实,这种政令各地方的规定都是不同的,大多皆是按各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发布。
上一次她结婚,我在外地上班来不了,这次又亲自发了请帖,所以,不管怎样都得去一趟。
这次的酒席选在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酒店,我和林子麦把车停好,便一起朝着酒店的大门走去,此时,正好看到梁静和新郎穿着礼服,满脸笑容的站在大厅迎接参加婚礼的宾客。
进入大厅,简单与两位新人恭喜一番,拿着准备好的红包递给梁静,这就带着林子麦朝着一楼的宴会厅走去。
进入宴会厅之前,梁静还意味深长的看了旁边的林子麦一眼,然后把我拉到了一旁,问我去哪儿寻到这么一位帅哥,只是她的说辞让人很是尴尬。
她的潜台词我自是懂得,况且,在他们的眼里我和老张还没离婚。
至于离婚一事,在我的同学与朋友的这个圈里暂时还没“公开”,所以,他们自是不知。
在梁静的心里,肯定不知我怎么就带着这么一位年轻且超凡脱俗的男人到这种公众场合,难道就不怕唾沫星子?
而且在他们的印象中,我一直都是个老实人,读书的时候都是规规矩矩的,怎么现在一下子变了,而且“层次”还升级了,所以不禁拉我到一旁“关心”一下也并不奇怪。既然带他来了,就已经做好接受各种异样眼光的准备。
我和梁静其实也就只是普通的高中同学,只是我和她之间有联系的唯一桥梁便是姜晓菲,她是我们俩彼此的好朋友。
从初中一直到高中毕业,我和姜晓菲一直都是同班同学,甚至大学都还保持着联系。
所以,今天来这儿其实就是为了和姜晓菲相聚,她自从高中毕业就去外省读大学,直到大学毕业后还选择留在那儿工作,以及后来结婚生子都是和那座城市息息相关。
平时,我们都没什么时间与合适的机会聚在一起,即使我们彼此结婚也都没见面,所以,就趁梁静的婚礼好好的叙叙旧。
来到宴会厅,我和林子麦找了个靠角落的一张餐桌坐下,静静的听着宴会厅播放的韩剧里的那首《那个男人》的歌曲,而且还是单曲循环。
唉……不知道是谁定的歌曲,品味这么特别,还单曲循环,难道百听不腻吗?
我和林子麦坐在角落,正好可以闲着没事慢慢观察着来来往往的宾客。
偶尔有那么几个是认识的同学,碰面时也只是客套的寒暄了几句,不过女同学的眼睛倒是一致的聚于林子麦身上,来回的打量几下,然后又不舍的离开了。
对于从来没有体验过如此殊荣的我来说,自是不习惯也不喜欢,不过,身上的他倒是无所谓,还安慰我说“不必理会”,难道是怕我吃醋还是怎样?
宴会厅的来客大多都是今晚这两位“主角”的同事、朋友、同学、以及亲戚和家人等等。其中,除了那些个不怎么熟悉的老同学之外,其余的都可以说是不认识。
期间,我和林子麦也没什么交流,只是怕他觉得无聊,本想慰问几句,结果他自己倒是来劲了,说什么“与我一起,方不知无聊为何物”。
大概坐了几分钟之后,我要等的人终于来了,还给我发了信息,让我告诉她自己所在的具体位置,没过一会儿,起身就看到站在远处的她朝着我招手。
多年未见,人还是那么漂亮,妆容很精致。
虽然早已结婚生子了,可身材仍旧保持得很好,一身大红色的贴身礼服,配上她白皙的皮肤正好。
相对于皮肤稍稍暗黄的我来说,也只能搭配一件浅色印花且过膝的连衣裙了。
因为她身材高挑,所以一般都只穿平底鞋,我也还好,虽然不算高,但是生活中几乎都是穿的平底鞋。
今天的她,这一身显眼的打扮,把整个宴会厅的其他女孩都给比了下去。
与姜晓菲隔了好几年的这么一个拥抱,对于我来说意义非凡,除了彼此问好,我们有太多话想说,可碍于眼下吵闹的场合,也只能作罢。
两人放开彼此的拥抱之后,她眼睛定了下神,随后打量着我身边的林子麦。
这一幕正好被身旁的我一览无余,避免尴尬,我马上跟她介绍:
“这是我的朋友林子麦。”
“这是我老同学兼好朋友姜晓菲。”
这算是给他们做了个简单的介绍,就如完成任务般结束了这个简短的“联交”。
随后,双方开始礼貌性的问声好,然后坐了下来,本来想和她好好叙叙旧的,结果却被林子麦抢了先,率先跟姜晓菲聊起我来。
林子麦主要还是问了一些关于我以前初中以及高中的“趣事”,两人在那儿聊得不亦说乎,倒是把我晾在了一边,只是偶尔附和着他们的说笑而已。
作为当事人的我居然无话可说,只好先去上个卫生间,只是在回来后没看到姜晓菲,于是给她打个电话,她说遇到了几个老同学,在包间里陪他们聊会儿,问我是否要过去,我只是说了句“算了”。
因为大家在一起少不了回忆过去,再说了我和他们能有什么共同的回忆可聊,所以,干脆拒绝得了。
其实,聚在一起的场面不用深究都能预见,无非也就是聊聊现在的工作以及生活,再就是谁和谁的八卦,或者是聊些小孩子的问题等等。
这种聚会一般我都是很少参与,感觉没什么意思。今天也就是梁静结婚,过来捧个场,只为遇见多年未见的那个她——姜晓菲。
既然目的已经达到,等下观完婚礼仪式,与今晚的“主角”打个招呼就可以离开了。
婚礼是7点钟进行,十分钟后便是吉时,看到司仪和婚礼的“主角”都在台上准备着。
到点之后,司仪讲了一大段准备好的陈词,随后放了一首结婚进行曲,新娘伴随着老父亲的搀扶走了出来,新郎从舞台走向新娘,并从这位老父亲的手里牵着她重回原地……
之后都是固定的节奏:交换戒指、宣誓以及相拥亲吻等等。
在交换戒指之时放了首歌曲《等你爱我》,这是电视剧《将爱进行到底》的主题曲,当时读高中的时候自己很喜欢听的一首歌。
此间不禁流出感动的泪滴,似乎又能感觉到了爱情以及婚姻的神圣,能够嫁给自己喜欢的那个人,此时此刻亦是如此美好。
可这份美好我没经历过,如今庆幸还好没有,今后不管如何,至少还可以有所期待。
在梁静的心里,她也许也没预想过,今生还会有这么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遇到她认为对的那个人,至少此时此刻对她而言,他就是那个人。
生命中未知的那个人,我们一直都在努力寻找,可能够遇见便是最美好的邂逅。
人生中你能够遇到什么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大多无法设想。
原本以为今生也就如此而已,可谁又知以后会怎样,是否会有自己意想不到的奇迹发生,犹如林子麦的出现亦是如此。
能够遇见他,是自己的幸运,同时也是上天给自己的一个神秘礼物,不期而遇却是如此神奇,且充满了魔力,令人向往。
……
自己泪点低的这事儿,在梁静的婚礼上又被自己表现得淋漓尽致,可正好这一幕被一旁的林子麦全都看在了眼里,却不知他何时从餐桌上抽出纸巾,悄悄地给我擦拭眼角的泪珠。
所有的女孩子在自己小的时候,几乎都会幻想着眼前的这一幕,多么神秘且向往,我也不外如是。
虽已看过太多次的婚礼现场,但每看一次哭一次,还真的受不了这种爱意浓浓的氛围。
“还真是个可爱的女人,呵呵~”
我不知道他此话何意,只是自己此刻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所以并不想搭理。
等到婚礼的仪式结束后,分别给梁静和姜晓菲发了信息,然后就带着林子麦走出宴会厅。
离开时婚礼上晚餐的菜早就凉了,一场仪式还没开始,服务员早早就把菜上齐,等到仪式结束时才能开动。所以,还是出来找个地方好好吃点东西,此刻的自己已经饿得不行。
最后,我和林子麦来到一家川菜馆,点了一些下饭菜,急忙的吃了起来,实在是饿得不行,还好川菜的辣度掌握的刚刚好,也是林子麦能够接受的程度,刚刚点菜的时候还特意跟服务员说了。
在吃饭的时候手机响了一下,看到是姜晓菲的信息,她说等下约出去喝酒聊会儿。
看到已经吃饱的林子麦走向柜台,付了饭钱之后坐在一旁,一脸正经的看着正在吃饭的我,自己不好意思再“收拾”餐桌上剩余的饭菜了,喝完最后一碗汤,就随他走出了餐厅。
我们两人就这样漫无目的的在街上闲逛着,就当饭后散步消食,期间很自然的牵着手,不用考虑等下会遇到什么熟人。
任他就这么紧紧的牵着,随心所欲般穿梭于人群中,闲逛了半个小时便来到了姜晓菲信息上说的那家音乐酒吧——“Spring Bar”。
走进酒吧,看到姜晓菲以及一些自己不认识的“老同学”,已经坐满了大厅最大的区域,男男女女整整齐齐的坐在沙发上大概十几个人的样子。
此时,他们正在喝着酒聊着天,而我只是与晓菲打了个招呼,然后找了个空闲的位置与林子麦坐了下来,静静地看着他们聊得天花乱坠的状态。
随后,晓菲坐到我身边陪我聊了会儿,这期间似乎除了过去,我们几乎无话可聊,至于未来,我俩的生活毫无交集。
既然把我们能聊的都聊了,感觉接下来的行程也只剩下了离开。
以前的无话不说到现在的聊无可聊,我也就知道了,大概是大家都变了吧!
时间啊,你还真是个善变的“东西”,改变的不只是我们,还有我们看似牢固的感情,可却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大概坐了半个小时,感觉里面的气氛与自己有些格格不入,实在不太喜欢,甚至是浑身的不自在。
此次晓菲回来可能要多待几天,所以就跟她说了句“我们改天再约,家里小孩还等着”,赶紧拉着林子麦立刻离开了这个喧闹的酒吧。
全程林子麦一句话都没说,只是专心的开车,把我送到家里。
可在我准备送他出门离开之时,他居然赖着不走了,并且还厚着脸皮跟我撒娇,求我让收留。
看到他在我面前撒娇的模样,以及看到了他想要留下的那颗执着的心,自己又怎么忍心赶走他。
把他留下来也无事可做,索性去开了一瓶红酒,醒好酒之后,倒入两个杯子之中,随后我们两人很自然的相拥着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喝着酒。
平时,我自己是很喜欢看些古装仙侠剧,古装历史剧也还好,但如果太过于烧脑的,我还真的不怎么敢看。
比如《甄嬛传》和《如懿传》这种类型的古装剧,看起来太费脑,之前看了部《东宫》,里面的感情戏虐得自己都觉得心脏受不了,但还是喜欢。
打开电视一看,近期播出的《长安十二时辰》、《陈情令》、《春花秋月》都还行。
但是“长安”看着实在太累人,索性选择了后面的这两部,剧情轻松,制作还行,演员的演技可圈可点,因为都是些年轻演员,帅和美贯穿了全剧,同时,在剧中又可以感受到暖暖的爱意。
但是相对于这两部剧来说,我更喜欢《陈情令》,最后毫无犹豫的就点了进去,看到里面肖战和王一博的古装扮相,还真的帅得不要不要的,瞬间花痴病又犯了。只是此时的自己又把林子麦放到什么位置?不忍直笑呈于面容。
帅哥在我的脑海中的定义确实没有一个固定的概念,看着他们在剧中的人物关系,满满的“兄弟之情、同性之义”,被他们就这么诠释得淋漓尽致,胜过于太多异性的爱情故事,“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这期间我问林子麦喜欢看什么类型的电视,他只是说随便,我看什么他就看什么,既然都这么说了,那就随他好了。大概看到11点半的时候,困意来袭,只好洗洗睡了。
在他去洗漱的时候,我把客房收拾出来给他休息,不过,他怎么可能乖乖的听话,非得赖着跟我进了主卧,还真的拿他没法办。
此刻躺在他怀里的我,微微闭着眼睛几乎都快睡着了,却听见他在我耳边轻声地对我说道:
“今天看着你在别人的婚礼上默默地感动,我突然有种冲动,我想给你一个盛大的婚礼现场,让你高高兴兴的做个漂亮的新娘,而不是看着别人的幸福,然后默默地流着羡慕的泪水,看到你那样子,我很心疼。”
听到他深情款款的跟我说着这些话,自己不知道有多感动,瞬间驱散了刚刚所有的困意。此时此刻,除了沉默,我还能说些什么。
我俩一夜相拥而眠几乎无梦,可想自己睡得多踏实。
从来就没想过在自己30岁的时候,还会有那么一个人的出现,填补了我青春所有的空缺,满足了我对于感情所有的幻想,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像是在梦境般,那么的不真实,但却又实实在在的发生着。
在自己对将来即将做出选择之时候,恰巧遇到了林子麦,早了,怕自己不懂得珍惜,晚了,又怕自己已经失去了爱的能力,还好为时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