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小说网

523小说网>生离死别的凄美 > 第十三章 爱不悔(第4页)

第十三章 爱不悔(第4页)

我们点有二十几个人,男生多于女生,男住左,女住右,中间有过廊,算分界线。头一年上级还分配点细粮。每到吃细粮的时候,狼吞虎咽的场景就出现了,小季能干3大碗,但没等你一碗落肚里,白米饭就没了,吃长了,我也有经验了,先半碗的吃,嘴里吃着,眼里瞄着锅里,看饭吃得差不多了,狠狠地摁上尖尖的一碗。

队里分给我们一些地,大队给了几头牛,平时都去地里松散劳动。小季放牛,他长得像小赖狗,人长得小就让他放牛了。老魏做饭,老魏就这点不好,老往女人屋里送好吃的。那屋里住两个女生小敏和小翠。小敏长得白白的,每次见到她我都冲动地想亲她,可是我不敢。小翠个子高,也苗条,皮肤也白,就是眼有点斜,那天公牛扒在母牛背上,她站在那看院子,其实院子里什么都没有,嗷,她在看牛,院子是直线的,牛是斜线的。后来老魏回城和小翠结婚了,又离了。

每个月母亲走要托人捎来吃的,有肉酱,咸鱼,还捎点零花钱来,有钱了我们就进县城撮一顿,县城不大就一条街,也不热闹。我们每次去县城都是在公路上堵车,车不停,我们就站在公路的中间,让车没法通过,那时候的司机顶讨厌知青了。

不知不觉知青点里分了两派,我和大赵,老魏,小季,小曲一帮;斌子,王力,虾米一帮,我死烦虾米,虾米一样的,勾瘘个腰,死坏,死坏的。后来我们两帮还动了武,是在大地里干起来的,地里玉米已经进仓了,玉米秸子码成了垛,茬子还在地里一排排,一趟趟,跑起来很绊脚。我手里握着把长锯,那一刻,我真想把虾米的脑袋锯下来。带队的姓宋,瘦不拉几的,小眼骨碌地总是偏向斌子。宋带队的上串下跳才把事态稳了下来。其实我们都不想把对方怎么地,只是长长志气而已。

斌子顶不是个东西,他把小敏弄在核桃树下给撕扯了。每当我看见小敏扭着屁股时,心里就疼,这么好的屁股怎么被他给摸了呢?

这里的山高,林子深,冲天的核桃树密密实实的。每到秋天我们就举着杆子,杆子头上绑着勾子,勾着树梢就把树杈劈了下来,一会的功夫,树就平了头。老农心疼地说:你们不能那样毁树呀!来年还吃不吃核桃了。我们把核桃埋在河套边,过一两个星期,扒开用脚那么一搓,就露出了黑硬壳。

这年杀了口大猪,300多斤,豁开了猪膛子,肥的,白的有一拳头那么厚,这是点里一年的油水,当然得霍霍一顿,这时候吃猪肉可比吃女人香得多了。余下的肉当然要冻起来,好隔三差五地添点肉香味,肥肉熬成大油,装在一个坛子里,通通地锁在仓房里,钥匙在斌子手里攥着,他是点长,有什么办法呢。大雪下了一天一夜,风像小刀一样的扎脸,山里山外都被雪覆盖着,山窝窝变成了雪窝窝。年一过,我们就忧愁寂寞了。冬季没什么活,山被雪埋着,打柴都碍手碍脚的,无聊的男生爬天棚,天棚是用锯末板一快快拼成的像棋盘,打开一个方格子就进入了天棚,黑洞洞的。偶尔有光亮从缝隙里钻进来。小季和老魏钻了进去就不出来了,一个中午。这以后小眯子一个月来一次的消息就传开了。小眯子人不小,一米八的大个子,白白净净的,就是眼睛的缝小了点。小季和老魏把女人看了个够,还知道女人一个月来一次。老魏对小翠上心,看小翠看得多。小翠正好一个月,正来着呢。小翠说:“男人也一个月来一次,小眯子就一个月来一次,我听我妈妈说的。”小翠的妈妈和小眯子的妈妈在一个班上工作。

白天他们看女人,晚上我就行动。天特别黑,虽然黑,其实也不太晚也就8点多钟,好在有雪光照亮,我就靠进了仓房门前。门是上锁的,门上半部有四块玻璃,从玻璃上往里看黑洞洞的,我用钳子拔掉了几个锁玻璃的钉子,人小身体轻,一弓腰就进去了。进去后潜伏了一会,仓房里堆得像小山,摸了半天没摸到软的东西,大赵在门外接应,把手电递了进来,我打开手电,照了一下四周,手电像照射天穹,显得那么的微弱。我机灵,只那么一照就锁定了目标,喝!藏在这,在帆布下掀出了猪腿,架子下的坛子里,黄“澄澄”的,正高兴着呢,院子里有人说话了。原来农代表从村部开会回来,脚刚踏进知青点的大门时,见仓房闪了一亮,这在漆黑的夜里是很扎眼的光芒。农代表就是村里选派来教育知识青年接受再教育的人,这个人也姓宋,人很精鬼的。斌子跳起来,爬在窗上看了个够也没看出什么动静,说老宋是见了鬼火了,老宋“嘟囔嘟囔”地说,亲眼目睹,事情也就过去了。猪腿,我,大赵,老魏,小季在四队的刘队长家,炖了,吃了。大油我和大赵享用了一年,我们把大油拌着小茬子粥喝,碗只在嘴边转了两圈一碗粥就见底了,那个香呢。可怜,点里只几个月就不见油腥味了。

正在点里断油的时候,宋代表来了,说:“经大队同意,上报畜牧站,点里的一头老母牛可以宰杀吃肉了,一来是可以吃到肉了,二来点里从来没见过杀牛的场景,这也给点里增加了不少气氛。老母牛着实是老了,走路都“晃晃”的,眼角沾粘着眼屎。我们用粗绳子把老牛捆了个结实,别看牛老了,还是用了我们全点男生的所有力气。用了几磅的大锤我不知道,把牛的天灵盖都砸碎了,老牛的眼珠子还溜圆溜圆地转,可吓死人了。最后把老牛的气管割断了,牛的眼珠子才不转了,可牛的眼皮还眨巴。牛比人情深,几年后,每当牛群来到此地,都要“哞哞”地哭上一场。小季没哭,但他很不开心。我们点里有那么十几头牛,经过繁殖,大牛小牛的也成群成帮的,小季来点里没下过地,放牛。牛成了他的全部。每到西山落日的时候,就见南山坡上一群牛,风尘仆仆地来到山脚下,再一会见牛肠一样的小道上,小季披着晚霞,手持着柳条棍子,东甩一下西抽一回进了点里,每天都是最晚回来。

这晚,饭都过半响了,怎么还不见小季回来呢?大伙都急了,斌子也还算有情分,女生在家等,男生进山里搜索。三五成帮地找,不一会儿见小敏和小翠回来了。小翠说小季回来了,小敏和小翠在前面,我们在后面,天黑看不见小敏的屁股,但我想这时候小敏的屁股一定是花朵。

小季是找牛才回来晚的,牛没找到,第二天一大早,我和小季来到了牛圈,见那只牛卧在牛圈傍,精神萎靡,很痛苦的样子,尾巴根露出半尺长的棍子头,我们走到牛的身边,牛也没动一动,看来牛也是筋疲力尽了,小季知道是怎么回事,眼也快,“嗖”的一下就把棍子从牛的尾部抽了出来,牛竟然没动,牛好像舒坦多了。拔出的棍子挂着带草的牛粪,满棍子黄叽叽的。

这是头母牛,其实牛在很安详的吃草,一个人在山上的小季可能是太寂寞了,他老是用棍子头捅牛X,捅一下牛向前窜一下,窜来窜去,窜进了玉米地里。这是点里的地,牛要是把地给霍霍了,斌子那头坏水一定会在宋带队面前使坏,想着想着,小季就追牛,牛就跑,牛越跑,小季就用棍子捅牛的屁股,牛一撅腚,棍子被牛的屁股夹走了,再见到牛就是今早的事情了。

这天,父母单位来了台解放车,开车的师傅叼着烟圈,一圈圈地吐着烟,烟圈在空中旋转几下就不见了。车上卸下来都是打井的家伙,说是过几天打井机就来了。这里的山很高,水也很深,打了几次井,也没见一滴水珠,这次父母亲单位的领导下了狠心,说是挖地300尺也要挖出水来,因为我们的孩子是孩子,领导的孩子更是孩子。

盲文日记本里的秘密

如果有办法保持这些细微的快乐,任何谎言都值得。

这个故事属于一个失明的老人,而我是一位特教教师。12月的时候,一个姑娘找我翻译一本盲文日记,我从事特殊教育工作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工作。

他一生都没有成家,没有子女,因为参加抗美援朝而落下的眼疾,使他在45岁那年彻底成为了盲人。他没有成为像《假如给我一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那样伟大的人物,却也活得有滋有味,最幸运的是,他接受了盲文教育,还是能以拥抱的姿态面对世界。

他虽然衣食无忧,但觉得有点儿孤独。

她每天都去玄武湖边上的杉树林唱歌,常年做着歌星梦。她不太爱学习,在安徽县城上学的时候,喜欢和一帮玩乐器的男生女生混在一起,穿戴得很非主流。妈妈撕碎了她要去参加超级女声的火车票,没收了她所有的零用钱,叫她好好参加高考。

她负气离家出走,躲在南京的姑姑家,不愿意再回去。

他每天都去听她唱歌,真心实意地夸她唱得好。盲人的听力好,在公园里散步,能听到一个姑娘唱歌,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

她有时候觉得他很烦,总是戴一副黑色墨镜,像黑社会老大。有时候又觉得他还挺让人欣慰,因为他是她的知音。

她知道他是个盲人的那天早上,特意给他唱了好几首老歌,其中有一首是关于抗美援朝的,他激动得落下眼泪。他摘下墨镜擦眼泪,她看到他干涸的眼窝,像风干的无花果。她心头觉得疼。在她身边,只有不让自己做家务天天学习的父母,还有对自己不屑一顾的亲戚,没有人能够让她觉得心疼。

他们成为了朋友。

2005年,湖南卫视的第二届超女选拔赛开始,她要去杭州参加比赛,他给了她500元路费。她在50强的那一轮被刷下来,那一刻,她觉得世界是灰的,自己也许不应该唱歌。

但他说,没关系,人生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够成功的,更何况,你是我听过的唱歌唱得最好的姑娘。

她除了唱歌,还得想办法让自己生存下来。

她去肯德基打工,连续10个月,都是最勤快的员工。第11个月,她得到了人生中第一份用工合同。她从姑姑家搬了出来。

她还是去玄武湖边唱歌,找他谈心。他好像永远都在,比爷爷更慈祥,比亲人更亲切。他是她唯一的听众,尤其是那些她自己创作的词曲。他歪着头听,有一次,听着听着,他一头倒了下去。

他中风了。她在医院照顾他。因为治疗得及时,病情得到控制,但后遗症是他的右手总是不停发抖。她给他请了一个保姆,当然,钱是他自己出的,她还没有那个能力。

他经常和她说的话是,不要放弃你自己喜欢的东西。他在心里最想和她说的话是,我并不懂音乐,更不懂作曲填词,我只是用我自己的方式,力所能及地鼓励你。

而现在这位姑娘已经是一个肯德基门店的经理,老人留给了她4万多元遗产。在他们动人的友谊面前,这点钱显得微不足道,却是一位老朋友对她最后的帮助。她说道“从此再也不会有人像他这样倾听我鼓励我”的时候,两行眼泪夺眶而出。

爱不悔

有时候,爱情在身边时,我们不察觉,以为那不过是一点点心动而已。只有历尽沧桑,我们才发现,原来那是我们一生最真的情。

女人和男人的相恋一点都不浪漫,仅仅是一次相亲,父母双方都满意了,就定下了亲事。为此,女人常感委屈:什么年代了,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不可否认,女人是喜欢男人的,喜欢他的英俊潇洒,喜欢他的善良体贴。只是言情小说看多了,总觉有点遗憾:我们怎么就没有浪漫的邂逅?从小就幻想白马王子捧着999朵玫瑰向自己求婚的情景怎么只在梦里出现?

带着遗憾,女人要出嫁了,婚期都定好了。出嫁前,女人想把后山的柴砍了,毕竟父母年事已高,自己又没有兄弟,出嫁后虽说也可以常回家帮忙,但毕竟机会少多了。

于是,男人在前,女人在后,一起上了后山。女人看着男人白皙的颈脖、单薄的身体,叹了口气。是的,这男人,是娇生惯养长大的,什么时候吃苦,干过农活?他一直在学校读书到高中毕业,现在一所学校当代课教师,哪里是干农活的料呢?现在没结婚,他倒是愿意替女人家干活,但结婚后,谁又说得好呢?

“我今天得跟他好好谈谈,要是他不能照顾好我父母,我就不嫁给他!”女人暗暗打定主意。

砍柴时,女人一个劲盯着男人看。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